首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党团建设 学科建设 教师信息 学生工作 招生信息 教学管理 硕士点介绍
 
>>党组建设
党组织建设园地:
· 高等院校党总支(党委)直属党支部工作职责
· 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
· 高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主要职责
· 党内政治生活的苦干准则
· 民主生活会制度
· 党费收缴标准
· 民主评议制度
· 入党誓词
·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
· 党员享有的权利
· 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、八项要求
·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
· 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
· 党的作风建设“八个坚持,八个反对”
· 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   
>>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
>>入党申请书格式
党费收缴标准

◇一、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,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、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,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。

◇二、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包括:机关工作人员(不含工人)的职务工资、级别工资、基础工资、工龄工资、津贴;事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、等级工资、津贴、奖金;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岗位工资、等级工资、津贴、奖金;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(基本工资)和生活部分(津贴、奖金)。

◇三、交纳党费的比例:每月工资再400元(含400元,下同)一下,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.5%;400以上至600元,交纳1%;600元以上至800元,交纳1.5%;800以上至1500元,交纳2%;1500元(税后),交纳3%。

◇四、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,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,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,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。

 
CopyRight©2004 云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
地  址:昆明市一二一一大街298号  邮编:650092
设  计:云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
电子邮件:---@ynnu.edu.cn
制作时间:2004年6月